经纪人头像
查看电话

扫一扫 电话联系经纪人

等级:

打败了2.5%的同城经纪人

信息:2.4 服务:3.0
信息基础:2.4打败了2.6%的同城经纪人
服务水平:3.0打败了5%的同城经纪人

输入验证码

图片验证码
确定提交
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苏祥东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房屋受法律保护吗

    答:起法律作用,但在产权取得上则不容易!

  • 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在拆迁中允许得到跟有房产证房屋一样待遇吗?

    答:就城市规划中的拆迁补偿,未建房的地块是不能要求现房补偿的.但你的情况不同,是医院扩建要动用你房子,是医院有求于你.你作为产权主体,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而不必套用政府拆迁的补偿模式,否则就不签合同. 土地这一块如不给现房补偿,就要求以地基转让方式处理.不知你那里的地价如何?你自己核算一下. 其实有没有房产证对医院没有任何影响,主要是医院想多一些房子让自己的职工.所以你不让步有可能会成功.

  • 经济适用房过户问题

    答:您好! 1、像这种情况建议最好不购买。 2、因为该房产的权属还是有问题的。 如还有疑问可再与我联系。

  • 已解决 我该拿多少违约金?

    答:不用支付中介违约金1万。协商不成,可以诉讼,你能拿到4万

  • 咨询住宅贷款利率问题

    答:1.税款一般来如果是商品房,契税3%或1.5%,维修基金1%-3%(国家规定是2%-3%) 2.不是自动的,不过你通过办理委托划款实现。 3.是不是能办理全额通过你给的条件无法计算,余下的可以通过商业贷款,不麻烦,和办理公积金的手续一模一样。只不过提前还贷不一样。 4.只要第一次购房,资质无大问题,即可享受最大15%优惠的下浮利率。 5.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入你的住房内即可!

  • 向“jaky780708”请教:宅基地归属

    答:光是全村人同意还不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产。

  • 已解决 感化胡同平房什么时候拆迁,花费是多少?

    答:具体什么时候拆迁只有城市规划局才知道,是保密的. 一平方大概是市价的一半左右吧. 没有什么其它费用,按总的建筑面积算的不单只算占地面积.

  • 建房贷款问题

    答:关于贷款的问题由于信贷危机现在我们国家也抓的很紧 但是近几年来还是有几个大型贷款项目在全国各银行推行了 我暂以工商银行为例 1.利息在1分以下的创业贷款,属于政策型贷款,低息,无须实物抵押。缺点是贷款金额在10万左右,视城市省份不同有差距(我是湖南人,以湖南长沙为标准),金额比较小,且没有一定关系的话贷到的几率不大,无抵押贷款在银行里现在难以办出。有关系例外。 2.楼主你所说的家中老房,在深山中。不知是否你父母在农业工作期间承包下整座山为基业劳动,还是只是原来深山没有被承包所建筑的无产房产。如果是第一种,你父母的房子和山头可以在银行进行相关贷款,当然贷款额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分析,我推荐楼主不要选择利息1分以上的任何贷款,除非风险很小。如果楼主家的房子为我所说的第二种,很抱歉,你的房子及山头银行将不会开具抵押证明,也就是从银行不能以此贷到钱。 3.给楼主一个建议,如果现阶段想要进行房地产投资的话门槛比较高。不知楼主在家乡的人脉关系如何。 现在政府经常给予扶植项目与建设性贷款(低息,高额,长周期)这是每个贷款人都梦寐以求的款种。如果你有一定的关系或者运做手段,可以向这方面靠拢。当然象这样的品种有很多,我只是抛砖引玉罢了。 4.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一般都是经过几手操作的,不知楼主你是想当地产开发商,承包商,建筑商,还是销售商。如果一处地产从买地,建筑,到销售营业,所需要的资本是非常庞大的。而现在的地产业分工都比较明确,我推荐楼主找好自己的定位,用合理的资金投标相关程序,将会获得更好的效果。(个人建议,资金少,周期短,群众关系硬的话可以从承包,建筑商开始入门,这些起点较低,风险相对较小)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楼主一定的启发。

  • 起诉房屋合同欺诈需准备哪些证据

    答:这个可能比较难胜诉哦因为合同里没写中介说的那些话只是口头的除非你们有谈话录音否则是没有用的哦

  • 关于地皮购买纠纷,该怎么办?

    答:尽快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同时起诉中介要求其按约定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否则,地又拿不到钱又取不回。此外,还要着手准备起诉对方和中介违约,要求赔偿损失,追究违约责任。

  • 高手请进,求教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答:公积金只有在工作时买房之后可以取出来 另外只能等到退休之后才能提取,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和是不是家村户口没有什么关系,公积金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待遇.

  • 单位房改房如何纳入统一的物业管理?

    答:单位给职工住宅提供一定的福利,这只能是暂时的,长期来说,还是要走向社会化的服务,这是一个趋势。 职工能享受到单位有福利支持的住房,任何业主都不会愿意取消这种福利,业主也不会有这个动力。 如果想要走向社会化的物业服务,其唯一的动力,应该来自于单位。 单位要给这个小区断奶,要作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再提供福利支持, 二是应该将该小区的房产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 三是为这些房产建立维修基金,用房改的收入款项把维修基金补齐 四是将单位所做的工作向业主讲清楚,并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物业公司。 上述工作是单位应尽的义务,不能以单位负担重为由,不履行应尽义务,否则,这个小区将永远依存于单位身上,长痛不如短痛

  • 开发商擅自改变进户门

    答:可以要求恢复,不然就找他索赔。

  • 关于平房响的问题

    答:热胀冷缩现象,注意混凝土整浇面是否有裂纹。

  • 租房纠纷 请能手指点

    答:除非租赁合同允许出租人提前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否则他无权擅自解除合同,你允许继续住下去,直到他同意补偿你为止,因为他行为得不到法律跟合同支持。这样你允许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对于这种租赁期限较短租赁关系,能够协商还是协商解决,毕竟诉讼需要耗费大量精力

  • 物业管理中办公大楼物业收费是否高于小区住宅收费?具体多少?急用。谢谢。

    答:2004 年 1 月 1 日起,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办法 》 )将正式施行。 《 办法 》 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目前内地常见的收费方式,本文不再赘述。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服务计费方式,笔者在这里单就“酬金制”的收费方式浅议之“长短”。  “酬金制”之“长”:   1 、有利于物业收费的阳光操作和健康发展  采用酬金制的前提是年度决算、专业审计,物业管理企业除按其成本的比例提取酬金外,其余的费用多退少补,让业主有“明明白白消费”的健康消费心态,同时,避免了物业管理企业辛辛苦苦,结果一年下来还出现亏损的尴尬局面。   2 、有利于成片开发、分期支付项目的管理  内陆省份的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遇到成片开发、分期交付房屋的局面,如果不实行酬金制而是实行较传统的包干制,在此项目上将面临亏损。例如, 2003 年 7 月,我公司在安徽蚌埠阳光花园接受某小区托管时,虽然甲方成片开发的小区总建筑面积为 15 万平方米,但首期开发交付只有 5 万平方米,假定物管费为 0.5 元,采用包干制收费,物业管理企业每月可收 2 万元,该项目按 15 名安全员、 5 名保洁员、 4 名水电工、 2 名财会人员、 1 名管理员、 1 名项目经理配置合计为 28 名员工,平均每人月收入按 900 元(含四金)计算,每月员工工资及附加工资为 25200 元,再加上小修费及办公房水电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清洁费、保洁费约合计为 5000 元,每月该项目的支出为 30200 元。(总收入) 25000 元-(总支出) 30200= - 5200 元(亏损),全年亏损 62400 元。据此,我公司提出采用酬金制更符合双方利益,甲方采纳了公司意见:即物业管理公司出人、出管理,员工工资及附加工资、运行维护费用、办公费均由甲方据实出资,每年支付 12 万元酬金,按月支付。   3 、更适用于单一业主单位的委托管理  对单一业主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实行酬金制比包干制更易操作。作为委托方,本身不懂物业管理或不太了解物业管理的成本,因此采用酬金制比包干制更透明。例如,我公司托管的南京...

  • 答:我个人认为签了购房合同,房子就应该是你的婚前财产,如果非要等到拿到房产证才算婚前财产的话显然有失公平,为了安全起见,可以进行公正。最**的方法是去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和你未婚夫约定财产的归属。 你的意识是对的,这是每个人的正当权益,希望你未婚夫通情达理。

  • 求解::有关按揭买房,房产证问题

    答: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不同,一般买新房都是交房后一年后才会有证的,你的购房合同上回游约定的. 按年的情况房子是共有的.

  • 已解决 2010房价发展趋势怎么样?

    答:应该说09年房地产是喜忧参半。尤其是房地产市长的问题上,楼市这种完全可以人为左右的东西是不好预测的。大家想一想在我们出现拐点,出现低迷,出现打折、让利的时候,我们的大仙,大师们,都进行预测。乐观一点的讲可能两年以后就会好起来。所有人都没有想到09年6月份就出现好转。09年下半年所有人都没有与到。我们经过07、08、09年的跌宕起伏,我觉得这个取决于市场供需。如果供需解决不了,这个一个是土地供给,一个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如果这些解决了,我想我们会得到平稳发展

  • 已解决 居委会以封闭小区美化环境为由,利益熏心准备将人行通道封闭做网店出租。请问是否合法

    答:您好,无正当理由占通小区公共通道,当然是不合理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